“仡佬毛龍”主要流傳于貴州省石阡縣龍井、湯山等鄉(xiāng)鎮(zhèn)的宴明、龍鳳等仡佬族村寨。石阡位于貴州省東北部,隸屬銅仁地區(qū),總面積2173平方公里,東毗江口、岑鞏,南接鎮(zhèn)遠(yuǎn)、施秉,西連鳳崗、余慶,北交思南、印江,縣城距地區(qū)行署所在地銅仁149公里,距省城貴陽320公里,是一個深處貴州東北部腹地的山區(qū)小縣。
關(guān)于“仡佬毛龍”的源流無明確歷史記載。從“仡佬毛龍”的主要制作材料——竹,以及其“求子”的表演功能等方面看,毛龍應(yīng)源起于古代仡佬的“竹王”崇拜和生殖崇拜。據(jù)《石阡縣志》記載:“燈從唐代起”,在當(dāng)?shù)?“毛龍”屬“燈”之一種,故可推測“仡佬毛龍”歷史可追溯到盛唐時期。從民國《石阡縣志》所記載的“仡佬毛龍”在境內(nèi)活動的主要情況來看,清末直到解放前夕,“仡佬毛龍”已盛行于全縣各民族村寨之中。
石阡“仡佬毛龍”是以仡佬族民間“龍神”信仰為主的一種信仰民俗活動,活動時段為每年大年三十夜至正月十五、十六。首先是準(zhǔn)備階段,時間為大年三十夜至正月初二、三,由當(dāng)年“堂主”帶領(lǐng)2—3名既有點文化又有點修養(yǎng)的人到各家各戶集資,俗稱“化公德”。然后,指定辦事能力較強(qiáng)的青年人采購本地?zé)o法采集的“扎龍”所需材料。其次是請篾匠師傅燒紙“破竹”,選定一個適當(dāng)?shù)膱鏊O(shè)立“燈堂”,請藝人“扎龍”,同時召集寨鄰男性老少共同參與,亦為自發(fā)傳承“扎龍”技藝。最后是“玩龍”。扎好了“毛龍”,先請先生選定一個好日子(一般在正月初六、初七),舉行開光、請水儀式后,才能走村串寨或集中表演。“開光”時,在堂主(頭人)家屋內(nèi)焚香燒紙,先生要念咒語,在“龍頭”、“龍尾”上用香各燒三孔,謂之“通氣”(即成“龍神”),接著出門到本寨附近的祠堂、洞、有水的河溝或水井處“敬祖請水”,然后才到村寨或城內(nèi)家家戶戶“玩龍”。一般到正月十五、十六便是“燒龍”的日子。燒龍時,排列好毛龍隊伍,敲鑼打鼓(有的燃放鞭炮),行至事前選擇好的地點,把事前寫好的疏文焚燒,表示本寨誠心誠意玩了毛龍,敬奉了神和上帝,乞求保佑全村人民平安大吉的意思。與燒燈同時舉行的儀式,是“放路燭”,即在燒龍的路上每隔五尺插上自己澆的路燭,其意表示放了路燭,“六畜興旺、五谷豐登、家家戶戶平平安安”。燒完毛龍,將衣箱、鑼鼓、剩余錢物送到下屆堂主家中,進(jìn)門后新的“堂主”招呼煙茶,招待夜宵。最后,大家向主人告別各自回家,這一年就算玩龍結(jié)束。
“仡佬毛龍”造型獨特,毛龍形如蛇,尾似魚,整條毛龍要用四、五百根火草桿扎成,看上去滿身是毛,與其他民族制龍有較大差異。此外,“仡佬毛龍”原本流傳于仡佬民間,后傳播至當(dāng)?shù)氐拿?、侗、土家等民族中,并吸收了其他民族的?yōu)秀文化。“仡佬毛龍”是仡佬族民族信仰的顯現(xiàn)標(biāo)志,其所蘊(yùn)含圖騰崇拜、宗教崇拜以及仡佬族語言、工藝、歌舞等內(nèi)容,對研究仡佬族文化具有重要的研究價值。
石阡古代“仡佬毛龍”的傳承以自發(fā)傳承和自然傳承為主,較為隨意,但“堂主”即具有較高地位的年長的儀式主持人、毛龍扎藝人或龍頭、龍尾的表演者,往往一個村只有一位。
上世紀(jì)中葉,石阡總計約200多個村子玩“毛龍”,但在“文革”期間,毛龍被禁,書籍被焚,發(fā)展受到空前打擊。目前,自發(fā)性的活動每年僅有晏明、龍鳳等8、9個村子,但隨著老藝人相繼辭世,年輕人不愿參與此項活動,毛龍活動雖然傳承了形式外殼,但其實質(zhì)性的文化內(nèi)核——民間信仰消失殆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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