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通訊員丁艷紅 戴海英)近日,貴州省檢察院、教育廳、民政廳、人社廳等9個部門聯(lián)合印發(fā)《關于建立貴州省檢察機關國家司法救助與社會救助工作銜接機制的意見》(下稱《意見》),就主動融入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xiàn)代化建設,構建司法救助與社會救助協(xié)同救助格局,加大司法過程中對困難當事人全方位、多元化的綜合救助工作力度,提出24條意見。
《意見》要求,檢察機關在辦理案件過程中,對符合司法救助條件的困難當事人,按照相關規(guī)定給予國家司法救助。同時,結合困難當事人的具體情況,提出社會綜合救助建議,有針對性地聯(lián)系教育、民政、人社、退役軍人事務、醫(yī)保、共青團、婦聯(lián)、殘聯(lián)等部門和人民團體,將調查核實情況及綜合救助建議移送有關社會救助部門,綜合運用經(jīng)濟救助、生活安置、幫助就業(yè)、心理干預等多種形式開展精準救助,使困難當事人早日走出生活困境。檢察機關和社會救助部門定期跟蹤回訪救助對象,了解司法救助與社會救助效果,確保救助措施及時到位。
《意見》強調,檢察機關與社會救助部門應當注重協(xié)作配合,實現(xiàn)對救助對象的信息共享、計劃共商、措施共舉。各自明確相關內設機構具體負責司法救助與社會救助銜接工作,建立聯(lián)席會議制度,定期召開例會,適時召開聯(lián)席會議,通報相關工作情況,總結交流工作經(jīng)驗,研究解決工作中的問題等。(丁艷紅 戴海英)
(檢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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